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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擅自删差评被明令禁止(2)

来源:大数据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而《规定》在第十四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在收集旅游者信息时事先明示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

????而《规定》在第十四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在收集旅游者信息时事先明示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旅游者同意。在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不过南方日报记者发现,相对于去年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删除了部分内容。去年的征求意见稿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具体来说,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里面其实涉及到技术以及旅游产品的一些特殊性。”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以机票为例,越搜越贵的背后,不一定是大数据杀熟,影响机票价格的因素非常多,“越搜越贵”背后也可能是看不见的“时间差”在作怪,“一张机票从诞生到被买下,路径其实非常复杂。机票价格由航空公司制定,然后通过官方网站、代理公司、OTA平台等向外售卖,仅从供求关系来看,某个航班被搜索的次数越多,意味着需求越高,价格有可能涨得越快。”

????焦点4??

????不合理低价最高罚三万

????99元跨省四天团、199元跨省双飞团……这样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产品,以后可能无法在在线旅游平台上看到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第三十四条还明确,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随着在线旅游经营者不断增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利用超低价吸引下载、消费的案例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以为买了超低价产品是薅到了羊毛,但是实际上羊毛都是出在羊身上。”业内人士表示,以前只是不法商家用“套路”欺骗不懂旅游业务的消费者,但是现在不合理低价难灭还有个新现象,就是有些消费者明知是不合理低价仍然想要购买,以为依靠自己的小聪明可以跟商家斗智斗勇薅到真正的羊毛,但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有可能会出现人身伤害的问题,“明显不合理的‘羊毛’,不要试着去‘薅’,这样的做法不仅助长了不法商家的气焰,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更有可能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南方日报记者?蔡华锋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0/0904/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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