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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杀”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不

来源:大数据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8-2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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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数据掌握”迎来法律控制,个人信息将受到法律保护。 8月20日,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法》)。《

“大数据掌握”迎来法律控制,个人信息将受到法律保护。

8月20日,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方便的拒绝方式。生物识别、医疗健康、财务账户、行踪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需要个人同意。对于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大数据熟人”迎来法律控制

近期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主要作进一步审议。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包括规范应用(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破解、非法交易、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第三次审查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他人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交易、提供、披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近日指出,目前,社会各界对信息骚扰、“相关产品和服务中的“大数据杀戮”。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立足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对个人信息用于自动化决策的使用做出了针对性的规范。

据新华社报道,针对信息和大数据的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明确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应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法;个人信息处理者使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方面对个人施加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规定,对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的,应当提供不符合其个人特点的选项或者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生物识别、医疗健康、财务账户、行踪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需要个人同意。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申请,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网络空间或成信息保护“主战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随着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应用更加广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

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实施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熟悉“二选一”和“大数据”。 “还有其他行为被定义。

不过,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钟刚曾告诉记者,《指南》是一份指导性文件,其作用是更好地引导执法机构遵循指南的具体内容。实施《反垄断法》的理由不是强制性的。从专业的角度来看,《指南》并没有本质上改变法律要求,但只是在具体实施中提出诉求和要求,并未转化为法律义务。

这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的颁布,意味着“大数据掌握”迎来法律控制,消费者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通报的案例,房企、教育和押运等行业已经看到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案例。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收集社区业主姓名、房间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将其非法出售给他人牟利。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宣传培训服务。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王一楠认为,这部法律的很多内容都带有鲜明的数字时代烙印。虽然个人信息不仅限于电子记录,但随着互联网深入人们生活的深入,电子记录的个人信息无疑将在侵权规模和风险方面占据主要地位。因此,网络空间势必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主战场”。

个人信息保护将进入新篇章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明确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人受法律保护。 2020年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发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晓伟此前表示,正在加紧制定《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法律层面的个人隐私保护。

从此前公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来看,个人信息保护法包括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个人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的义务。其中,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1/0820/2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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