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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需要这些条件!(6)

来源:大数据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7.本条件中“技术奖”指由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设立或认可的行业协会、学会技术类奖项。 8.大数据相关大赛奖项名称排序可对应获奖等次。 9.本条件中

7.本条件中“技术奖”指由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设立或认可的行业协会、学会技术类奖项。

8.大数据相关大赛奖项名称排序可对应获奖等次。

9.本条件中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参与者”在国家级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中指排名前五,其他项目均指排名前三。因项目难度大,周期长,参与人员多的,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认定其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参与者。

10.本条件中的大、中、小型项目划分:大型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认定、认可、核准)或验收的项目;中型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认定、认可、核准)或验收的项目;小型指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认定、认可、核准)或验收的项目。

11.本条件中的大数据主管部门授予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由国家、省级、市(州)级、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数据产业类,以及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类标杆示范项目、试点示范项目。

12.本条件中的专利实施,包括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作价投资或自行实施等各种专利应用形式。专利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需提供财务数据、合同等材料。

13.本条件中,授权发明专利1件(限前3发明人)可折抵论文2篇,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1件(限第1发明人)可折抵论文1篇。折抵论文的专利不得同时作为业绩成果。

14.本条件中,EI、SCI收录论文可折抵2篇核心期刊论文。

15.本条件中所称“论文”,若非特别注明,均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学术期刊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 (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等)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6.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17.本条件中所称的著作、教材是指本专业,且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

18.本条件中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人独立完成的字数。

19.本条件中,高于所列条件的等级或数量的也满足要求;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级。

20.本条件中所指“达到以下条件之二”,是指不同项目满足两项业绩条件或满足同一业绩条件两次。

第十九条本条件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nd

来源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0/0828/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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