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的转变:从“不善用”到“善用”。将大数据引入出罪规范的适用环节,通过海量数据分析比对提供的知识样本,可实现检察官对案件规范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避免机械司法。以技术助推出罪规范适用必将促进检察官“不善用”到“善用”的转变,进而弥补案件讨论、请示汇报等机制缺陷。质言之,在既有制度安排和机制设置中运用大数据技术,赋能检察官办案方法趋向多元化,通过对案件信息全方位收集、深度挖掘、信息聚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引入大数据是规范办案程序,防止检察官办案中因规范判断、价值判断失误造成错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可行路径。运用大数据破解检察官适用出罪规范困境的本质,是依托大数据技术提升检察官适用出罪规范的能力。在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比例大幅下降的形势下,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信息优势和数据价值,可以推动出罪规范适用的科学性、主动性和精准性。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2/0714/3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