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期刊导读 >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度及开放质量研究(2)

来源:大数据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0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而国内的三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数据开放质量上的划分都是在行政区的基础上,比如上海市只是将各个区的人口数量以及农村和城市人口做简单划分。但

而国内的三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数据开放质量上的划分都是在行政区的基础上,比如上海市只是将各个区的人口数量以及农村和城市人口做简单划分。但是在区以下,比如说街道的人口数据就查询不到。在三个政府数据平台上,也没有行政区之间的人口流动信息,无法比较出各个地区的发展状况。对于民众来说,从这方面的信息可得出就业趋势的变化,寻找到工作的几率上升。在行政区的人口变动上,四个数据开放平台都发布了年度人口数据,可以得出这部分的数据,但相比较国外完整的分析系统,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综合分析

由万维网基金会所组织开展的“开放数据晴雨表”(Open Data Barometer)和英国开放知识基金会(Open Knowledge)组织开展的“开放数据指数”(Open Data Index)]是得到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国际开放数据社群广泛认可的两项开放政府数据评估项目。国际研究组织基于这两个评估项目总结提炼出了开放数据的通用评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包括环境(数据开放背景环境)、数据(开放数据集的本质和质量)、使用(数据被谁使用,如何让使用以及产生的后果)、影响(开放特定数据带来的收益)四个方面。结合此评估框架,并考虑到我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选择在数据开放层面、粒度分析、数据来源等方面建立评价模型。(参见表1)

表1 政府开放数据的分析

根据表1,可以发现:

在开放量上,国内的三个政府在人口数据的开放上与外国没有多少差距,所选取的七项数据量上,上海市和匹兹堡都开放了六项,作为起步晚的城市,武汉市和贵州也开放了四项。甚至在一些方面做得还要更好。比如在受教育程度上,国内的三个政府都有这方面的数据开放,而匹兹堡政府数据方面并没有。但是在开放质量上和国外存在很大的差距,匹兹堡方面数据可以层层下钻,得到详细的地区人口发展信息。在国内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只有城市下行政区的人口数据,并没有更详细的数据。

数据开放层次上,国内的政府都是以城市为单位,基本上没有再层层划分下去而这也是中国政府开放问题最突出的地方。政府享有数据却不充分利用,数据开放只是简单的数据公示,更深层次方面的数据不愿意去研究。没有粒度与纵向分析,使得数据被闲置在一边,造成资源的浪费。匹兹堡的数据开放在城市的基础上,层层下分地区、选区、片区、街道。

在数据使用方面,国内政府的数据多数在政府机构之中,普通民众可以直接获取的数据量较少。国内的一些数据咨询公司出于自身需要,会直接向政府协商购买部分数据库,接触民众所收集不到的政府数据。在国外,政府的数据开放主要是针对民众开放,社会可以容易的获取。

在数据更新上,国内的三个政府,上海市做得最好,可以做到按月更新。武汉和贵州的数据多为年度数据,数据更新缓慢。这一点和外国的实时更新相比,存在不少的差距。

四、研究结论

通过对上面的各个政府数据平台的数据开放度和数据开放量的分析,本文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一)数据开放多为宏观层面,缺少微观粒度分析

就社会公众来说,最关心的是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数据信息。从上面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政府数据平台的开放,数据过于宏大与简单,往往是对统计年鉴中部分信息的初步处理与完善。如武汉的市政府公开数据服务网所提供的统计年鉴。总体而言,在数据量层面中国与外国并没有多少的差距,除了一些敏感的数据,都可以查询到。对于公众,最需要的是在政府开放数据中那些更加微观的数据。政府开放数据,不应该就仅仅是数据的公开,更加重要的是这些数据可以带来价值增值,能创造更多的财富。数据就如原材料,把它交给社会,是建造成什么,用于何种用途,取决于社会的需要。所研究的这些国内数据平台,以城市为基础发布整个年度的数据,这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不应该只是让人了解到城市的整体运行,更需要公众对自身所处城市地区、街道、乃至于社区都能有一个直观的认知,这就要求微观粒度上的数据开放,让数据来自社会,反馈给社会,去进行更大的数据价值增值。

(二)数据开放的价值量较小

总体上,目前各地政府所开放的数据集数量和价值离社会需求仍有很大差距,无法满足经济发展与社会创新领域的需求,大量高价值且不涉及到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未能开放。其主要服务目标是让公众知情而非增值利用,其实质并不符合开放政府数据的原则和要求。信息公开是保障知情权,公开的大多是一些文件、政策,也公开了一些数据,主要是为了保障知情权,而数据开放则是强调利用权,可以自由的下载和研究这些开放的数据,不仅仅是政府让我们知道的,还要有我们应当知道的。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qikandaodu/2020/1005/1068.html

上一篇:无所依 组诗
下一篇:制药企业确保数据完整性的措施探讨

大数据投稿 | 大数据编辑部| 大数据版面费 | 大数据论文发表 | 大数据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大数据》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